(吉隆坡21日讯)高等法庭宣布,撤销东家(E&O,3417,主板产业股)新加坡籍小股东针对森那美(Sime,4197,主板贸服股)在2011年豁免全购东家议决的司法检讨申请。
森那美通过文告指出,高庭撤销申请的决定,是根据案件答辩人———证券监督委员会(SC)的初步反对,指上述新加坡籍小股东周杰泰(译音)在申请司法检讨前,并未完全利用1993年证监会法令和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的替代补救措施。
同时,高庭宣布证监会需承担1万令吉的诉讼费,而周杰泰有一个月的时间进行上诉。
7.76亿全购
周杰泰在2011年8月时,因证监会豁免森那美在收购东家30%股权后(7亿7600万令吉)全面收购后者,而入禀法庭起诉证监会,要求推翻豁免全购的决议。
小股东认为,森那美和出售股权的三大股东———拿督谭家汉、丹斯里万阿兹米,以及新加坡吴玉钦控股,明显是一伙人(party acting in concert),合共持股超过33%,应该展开全购。
不过,证监会主张森那美与拿督谭家汉并非“同一伙”,因此,森那美没有义务对东家(当时称依恩奥)提出强制性全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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