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29日讯)独立顾问认为,侨丰创投(OSKVI,0053,创业板)大股东———侨丰股票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和丹斯里黄宗华等人收购献议,“不公平且不合理”,所以建议股东拒绝每股58仙和每张15仙凭单的收购献议。
侨丰创投向马交所报备,针对上述收购活动委任的独立顾问艾芬投行研究,已做出了评估。
该行认为,每股58仙股票收购价,低于每股93仙至1.06令吉的估值,因此献议不公平。
同时,大股东收购活动后,料维持侨丰创投上市地位,即使小股东还可通过公开市场买卖,但大股东增持了股票后,交易的股票流通性就会受到限制。
此外,侨丰创投股价于去年9月剧增后,使大股东献购的出价溢价显得不诱人。
加上马股市和科技与资讯工艺公司前景乐观,侨丰创投前景乐观,财务表现还有可能持续提升。
有鉴于此,该行评估该献议为不合理。
股价乐观
艾芬投行研究补充,凭单的献购价也不公平,因为低于该凭单理论上18仙的价值。
而且该建议不合理的理由,包括侨丰创投前景乐观,凭单的价值和交易将跟随股价走势而乐观。
此外,侨丰创投维持上市地位,尽管凭单持有者还可通过公开市场买卖,但大股东增持股权反而减少了流通量,将限制小股东公开买卖凭单的机会。
此外,该行还补充,若凭单持有人接受用凭单转换成股票献议,所获得现金比接受收购凭单的献议少。
所以理论上,接受收购凭单献议,较将凭单转换为股票的献议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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